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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1-09-01 04:06:03

        根据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9月1日—9月6日,对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摄像头400W像素,品牌:海康威视。
2、录像机品牌:海康威视。硬盘选用:4t,品牌:希捷/西数
3、正极、装配每层都有弱电间,每个单体一层都有监控室。最终所有信号都需要传输至测试中心监控室显示。
4、车间外部及楼顶采用枪型防水摄像头,内部采用半球摄像头。

5、1)红色摄像头为防爆摄像头,共23个;

2)绿色摄像头为非防爆设备,共174个(外部防水枪型27个,半球内部摄像头147个);
3)白色摄像头为预留点位,只放线,共31个。
6、摄像点位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挪移。
7、生产区域外保存时间7天,生产区域内保存30天(正极一层11个,正极三层8个,装配一层9个,装配二层17个。)
8、录像机要留有备用位置,以备后期添加摄像头,(正极5个,装配15个,测试中心30)。
9、施工方同时负责单体内网线的铺设。
网口位置:
1)正极三层办公室,会议室,一楼监控室、分切滚压车间、搅拌车间;
2)装配二层办公室、预防电间、极片烘箱处、一楼监控室;3)测试中心每个房间都预留网口。
10、 带手机后台、电脑软件查看功能。
二、投标及报价要求:
1.标书中需含有营业执照、企业介绍及业绩、配置方案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且资产从未被重组。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订立合同资质能力的实体企业,投标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能够与所投标内容相匹配,并有相关的企业规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资格能力。
3.投标方需标明单价、总价及供货期;报价包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制作中产生的其他税费。
三、付款方式:
定金为合同总额的30%;发货款为合同总额的30%;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并开具全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
所有货款以12个月银行承兑支付。
四、投标方式:
1.投标方需在2021年9月6日早上8:30前将标书报送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接受邮寄投标,逾期不再接收,标书一正五副。
2.意向厂家可联系供应部进行报名;本次招标采用议标形式,开标后3日内确定中标厂家。
五、联系方式:
邵明坤:13280692277(供应部)
李栋:18678144236(技术负责人)
 
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