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50吨氟系电解质项目进行第三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50吨氟系电解质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淄博市淄川区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4)建设性质:新建。
二、公示内容
公众参与说明网络链接:https://www.docin.com/p-2291973718.html ;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 网络链接:https://www.docin.com/p-2291973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