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及查阅纸质版报告,请于本公示公布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东
联系人:房信昌
联系电话:0533-5677666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获取方式:http://www.zs-em.cn/
纸质报告书可直接到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查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附近村民或有关团体、组织管理部门。
(2)如公众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的其它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取网上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进行或直接打电话或发邮件,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建设单位: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东
联系人:房信昌
联系电话:0533-5677666
邮箱:zsem@zs-em.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