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和公司需要,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3月24日—3月29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方需保证所有钢材均为国标钢材,提供钢材出厂合格证明等纸质材料。2.投标方需提交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企业基本信息。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且资产从未被重组。投标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订立合同资质能力的实体制造企业。3.投标方需标明钢材单价、总价及工期;报价包含税率及制作中产生的其他税费。定金为合同总额的30%;发货款为合同总额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剩余30%货款,留合同总额的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供方在收到90%货款时开具全额发票。投标方需先交纳2万元竞标押金,中标方押金做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退还,未中标投标方押金将在竞标结束后7日内退还。1.投标方需在2023年3月29日8:30前将标书报送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标书一正五副,逾期不再接收。2.本次招标采用议标方式,并于投标结束后3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